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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2017/01/21 3.9k 阅读 185 点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已经2017年1月5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016年12月13日)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90号)精神,结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分人群类别,统一按每人每年150元确定缴费标准;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

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