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6〕234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张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张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加速期。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为加快推进全市民政事业转型跨越发展,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作用,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依据《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全市民政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一)“十二五”民政发展奠定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科学指导下,全市民政工作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积极探索民政改革的有效路径,全市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临时救助基本实现应救尽救,构建起了以最低生活保障、集中供养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特色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医疗救助从9.03万人次增加到16.1万人次,增长78.41%。全市城市低保月指导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从“十一五”末的209元、132元提高到“十二五”末的387元、328元,分别增长85.17%、148.48%;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从852元提高到2434元,增长185.68%;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900元提高到4414元,增长132.32%。探索形成了有效期管理、分类认定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三个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四个机制”,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综合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制定出台《张掖市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县(区)健全了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明确和细化了各成员单位责任,覆盖市县两级的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建立了974人的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高效应对了4.24大风沙尘暴、肃南7.23暴洪、7.4泥石流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共下拨救灾资金15943万元,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83.4万人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5个,占城市社区的34.8%。
社会福利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344家,养老床位数达到644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张,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到67%的城市社区和32%的行政村。全力维护老年人权益,不断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建立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逐步落实。全面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累计为全市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265万元,对全市528名重度残疾儿童开展救助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福利服务和慈善捐赠活动,慈善超市总数达到18个。“十二五”期间全市福利彩票销量累计达到11.1亿元,年均增幅32%,共筹集公益金3.3亿元。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圆满完成了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基层组织的自治能力和带动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9个社区被授予“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20%。全市社会组织达到1536家,同比增长61.18%,积极推动在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达到54%。加强社工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全市13人取得中级、初级社会工作职业资格。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纵深推进。坚持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以军地相互援建的“双十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第八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全市命名表彰了7个“双拥模范乡镇(街道)”、14个军地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7个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17名双拥工作先进个人。连续5年提高优抚保障标准,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8925.7万元、医疗和门诊补助资金506万元。圆满完成了27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826座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任务。接收退役士兵3225人,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6793.98万元。投入教育培训经费700多万元,组织培训1748人。不断加强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共接待军运任务393列、73736人次,军供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专项社会服务得到强化。连续两年将殡葬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中,通过广泛宣传殡葬法规,集中整治乱葬乱埋,加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强势推进殡葬改革,发放迁坟补偿金2120多万元,整治非法公墓、墓群23处,集中搬迁、深埋“三沿六区”乱葬乱埋坟墓50681座;建成公益性公墓29个,划定农村集中安葬区239个。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登记合格率达100%,临泽县婚姻登记机关被民政部评定为3A级登记机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进一步强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405人次。扎实推进撤乡改镇工作,全市建制镇总数达到41个,占乡镇总数的71%,位于全省前列。有序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地名管理科学规范,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
民政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坚持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以赴争取项目,规范项目管理,狠抓任务落实。“十二五”期间,争取落实项目资金5.87亿元,实施张掖市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区域中心库、大型避难场所等防灾减灾项目17个,甘州区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市儿童福利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会福利项目255个,县区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项目13个,实现了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量的历史性跨越,使我市民政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十三五”时期民政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
科学制定“十三五”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立发展重点和任务举措,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找准民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省民政系统中的坐标定位。
从面临的机遇看,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持续放缓,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为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提供了动力,这有利于我们趋利避弊、因势利导、拓展思路、积极作为,牢固把握民政工作的主动权,主动适应新常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加快,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对生产生活方式、居民消费方式将产生重大影响,必将推进民政转型升级,构建高效智慧型民政服务体系。“白发浪潮”的到来,推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快速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民政事业发展拓展了空间。张掖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将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进一步向基本民生倾斜,有利于我们发挥好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认真做好应急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大力培养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缩小民生保障对象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我国陆续出台《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有利于全市民政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民政事业的法制建设,出台规范性文件,不断规范民政执法行为。
从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仍需强化,临时救助在主动救助方面还需加强,医疗救助还不能做到应救尽救;救助申请对象科学认定手段有待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平台和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全面建立;以甘州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为主的机构养老运营模式仍需探索;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缺乏长效运行机制,重建轻管的现象较为普遍;甘州、临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虽已初步建成,但如何规范运行仍需突破;政府购买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负担仍然繁重,居民自治有待深化,工作职能职责有待厘清;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任务过重,工作经费短缺等问题突出,制约了各项政策落实和民政事业发展。
从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看,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在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等一系列涉及民政领域的新要求、新任务,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市民政事业近年来稳步健康发展,制度逐步健全,措施更加有力,成果日渐显著,为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总体判断,“十三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交织,时机和趋势总体有利,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努力在发展思路上大胆创新、在工作实效上打开新局面、在补齐短板上取得新进展,不断开创民政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十三五”全市民政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定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二’部署,实施‘六六’战略,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的基本工作思路,以深化民政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困难群众发展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培育发展社会力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先导,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部门要自觉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推进民政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不断增强民政理论与政策研究的前瞻性和适用性,着力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和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提供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政”等服务管理新方式,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信息核对、防灾减灾等民政科技,让民政事业在改革创新中提质增效。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不平衡、县区差距大、同类民政对象保障不平衡等问题,整体设计民政服务内容、标准,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软硬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特殊领域倾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县区之间和不同民政对象之间的服务差距,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到民政各项工作,保持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形成绿色惠民、绿色民政的事业发展方式,在民政机构的运转中注重环境友好,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突出资源能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节约、生态环保、污染物减排等方面的要求,促进资源整合和高效利用,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减轻对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负面影响。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有效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既要有敏锐的眼光、开放的胸怀、宽广的视野,更要有很强的担当精神、进取意识和实干本领。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坚决贯彻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积极借鉴兄弟市(州)、发达地区的先行做法和有益经验,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将群众利益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参与民政事业、共同享有民政发展成果,重点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着力增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和发展能力,在共享事业发展成果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工作思路
树立“一个理念”(“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扣“四大职能”(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四大职能);用好“五大抓手”(文化引领、项目带动、政策创制、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发挥“五大作用”(骨干作用、兜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支撑作用);打造六大体系(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社会服务体系)。
(四)发展目标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提供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有效,民政法治化水平与法治民政要求相适应,兜底保障标准与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基础设施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民政在助推扶贫、扩大投资、拉动消费、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效应全面彰显,主要指标大幅提升,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1.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健全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注重制度创新,围绕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优抚安置等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一套符合张掖实际、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社会化为导向,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相关民政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探索尝试民政项目建设投融资新模式,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供坚实支撑。
2.完善全覆盖的社会救助网络,更好地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参与民政事业、共享民政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规范化管理,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保障全面、水平适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救助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体制进一步健全,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市、县、乡三级慈善组织建设,健全慈善组织网络。
3.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更好地发挥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有活力,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提质扩面,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直选,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重视发挥政府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全面树立民主协商、协同共赢的现代治理理念,在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民政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备,治理方式和手段更加科学,基本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的能力大幅提升。
4.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更好地发挥民政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支持作用。健全完善双拥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拓展军民融合发展领域,以更高的标准在更广的领域建立和完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民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双拥工作格局。深化优抚工作,健全优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住房和就医等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健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体系,全面落实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
5.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更好地发挥民政在提供和强化专项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发挥区划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地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做好“平安和谐示范边界”创建,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建立查询激励机、滞留人员报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提高婚姻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惠民、绿色民政的管理服务方式,积极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配套完善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及殡仪服务中心,大力推进节地生态殡葬,努力实现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惠民制度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
三、“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围绕“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打造托底配套、精准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
1.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全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和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要求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巩固完善有效期管理办法和“3+1”综合测评办法,探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研究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健全完善城乡低保认定条件和分类标准,持续解决保障对象认定条件不准确、分类不科学的问题,逐步实现低保制度设计、操作流程、管理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稳步推进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2.认真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规范、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内容、标准、办理程序、资金保障以及供养服务机构管理,逐步提高救助供养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法人登记等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统筹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推进农村敬老院整合,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所、农村五保家园10个,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50%以上。
3.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患病困难群众全部实施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年均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善优化因病支出型家庭医疗救助政策,全员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资助;其他低保对象差额资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的比例达到30%。
4.不断深化临时救助工作。全面、高效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总结、推广民乐县“救急难”试点经验,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功能,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
5.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着力健全完善“四个工作机制”(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完善“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核对平台,实现市、县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为科学实施社会救助提供依据和参考。健全覆盖全市的一门受理平台,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改进和完善一门受理流程,努力确保各种临时性、突发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求救有门、受助及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开展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救助服务,逐步实现社会救助方式的多样化、专业化和个性化。
专栏1: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表 1.按照要求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稳步推进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健全完善城乡低保认定条件和分类标准,持续解决保障对象认定条件不准确、分类不科学的问题。 2.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5所、农村五保家园10个,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50%以上。 3.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的7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的比例达到30%。 4.建立信息核对平台,实现市、县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为科学实施社会救助提供依据和参考。 |
(二)打造救防并重、管理规范的自然灾害应急体系
1.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进一步强化市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修订完善预案,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动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不断强化同步联动、协同救灾合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巩固和发展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动员能力。制定出台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政策文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有序参与救灾。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市、县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争取建设张掖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通讯等救灾装备建设。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不断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力争到“十三五”末,构建形成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救灾物资储备库、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县级全覆盖。加大救灾物资购置经费投入,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加强对救灾物资监督管理,建立救灾物资供应保障机制,满足灾害应急救助期间的物资需求。
3.推进减灾救灾规范管理。制定并落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不断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灾情核查会商机制。开通乡镇灾情报送系统,到2020年全市开通率达到100%,乡镇实现网络报灾。稳步推进农村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全面规范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确保收支合法、管理有序、使用得当。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比例达到50%。
专栏2: 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表 1.构建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配备救灾应急装备,救灾物资储备库、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县级100%全覆盖。 2.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比例达到50%。 3.逐步开通乡镇灾情报送系统,到2020年全市开通率达到100%。 4.积极争取建设张掖市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及张掖市救灾物资储备库。 |
(三)打造便民利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发展养老服务。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构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0年,建成张掖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六县区建起为老服务中心,实现“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到所有居家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大力实施社区养老服务,重点建设1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4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面落实加强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加快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张掖甘州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探索多元投资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张掖市老年人康复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护理型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3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福利机构创建活动,市社会福利院及县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福利机构。
2.发展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严格孤儿养育政策,实现城乡一体化服务,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着力解决孤儿生活、医疗、康复等问题。市儿童福利院建成投入运营,积极争取建设全市孤残儿童救治康复示范基地,全面提升孤残儿童养育和困境儿童服务水平。继续实施福利机构和贫困家庭患儿专项医疗救助康复计划,组织抓好“明天计划”“福康工程”和“福彩助残”等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张掖市民政精神病福利院建成投入使用,积极开展城乡特困、低收入、流浪乞讨等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
3.发展慈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慈善事业体制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规范慈善活动,完善监管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慈善义捐、义卖、义诊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推进市、县、乡三级慈善组织建设,逐步健全慈善组织网络。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着力推动慈善公开透明,积极培育弘扬慈善文化理念,营造社会良好慈善氛围。建立张掖市慈善募捐平台,组织慈善募捐活动,推介慈善公益项目,发挥好慈善扶贫济困的作用。到2020年,市县区慈善协会成立并正常运营,城市社区经常性社会救助站点或慈善超市实现全覆盖。
4.加强福彩发行和公益金管理。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服务,巩固和扩大市场优势,稳步提高福彩销量。进一步完善以电脑彩票为主的多票种销售渠道,拓展以网点票销售为主的多渠道销售网络,做好中福在线安全管理工作。力争福利彩票销售总额比“十二五”期间增量10%,达到12.65亿元,筹集公益金3.6亿元以上。进一步健全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公告制度,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效益。
专栏3: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表 1.张掖甘州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张掖市儿童福利院投入使用。 2.张掖市民政精神病福利院、张掖市老年人康复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3.新建民政慈善超市25个,慈善超市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4.新建15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4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 5.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起张掖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六县区建起为老服务中心。 |
(四)打造和谐共建、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1.大力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各项制度,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逐步扩大城市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到2020年城市社区直接选举达到100%。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组织为补充、驻村(社区)单位和村(居)民广泛参与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社区治理体系。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活动,编制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理顺权责关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力争2017年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全面建立。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常态。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实现村务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形式丰富、监督成效明显的目标。
2.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5个街道均建有1个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2017年甘州区先行试点建设,力争2020年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50%。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建立起县区、乡镇、农村社区三级联通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城乡社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组干部报酬标准正常增长机制,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聘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吸引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精英等优秀人才参与社区工作。
3.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按照宽进严管、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科教文卫环类社会组织。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连锁经营,鼓励大学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社会组织。到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发展到2100个,提供就业岗位5.5万个。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推动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和履行政府转移职能。
4.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现代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持续深化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探索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督举报受理机制,规范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继续推动在各级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力争到2020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5.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制度,积极推动“三社联动”。到2020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60名,占全市总人口0.2‰。以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重点,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力争到2020年全市培育12家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专项制度。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开展社区志愿活动,力争到2020年,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20%以上。
专栏4: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项目表 1.建设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80%,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50%。 2.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到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发展到2100个,提供就业岗位5.5万个。 3.继续推动在各级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力争到2020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4.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60名,占全市总人口0.2‰。积极支持开展社区志愿活动,到2020年,力争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20%以上。 5.力争到2020年全市培育12家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6.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机制,积极推动“三社联动”。 |
(五)打造深度融合、互助共建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坚持军民深度融合式发展,广泛凝聚军民力量,不断夯实双拥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基础。持续实施军地援建“双十工程”,探索建立“两新”组织社会化拥军的路子,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拥军活动。扎实开展丝绸之路双拥文明线创建工作,加大拥军优属和军地相互援建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经常性国防教育。围绕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优抚政策落实、高素质兵员征集、军地矛盾协调等“五难”问题,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积极推动解决事关广大官兵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力争创建为国家“双拥模范城”。
2.完善优抚保障体系。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逐步消除“三属”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城乡差异。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参保参合、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政策,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努力解决优抚对象就医看病难的问题。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向优抚对象送温暖献爱心。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新建甘州、山丹、民乐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高台、临泽、肃南县烈士陵园,做好临泽县李先念拴马桩及零散烈士墓维修改造和倪家营子红军村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县区优抚光荣院建设项目,烈士纪念活动场所市、县覆盖率达到100%。
3.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探索完善安置政策,创新与经济体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退役士兵安置体制机制。强化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积极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推行“阳光”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政策的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及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积极稳妥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规范军休单位服务管理,新建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军供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市军用饮食供应站餐厅,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保障方案,不断提高军供应急快速保障能力。
专栏5: 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项目表 1.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力争创建国家“双拥模范城”。 2.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新建甘州、山丹、民乐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高台、临泽、肃南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活动场所市、县覆盖率达100%。 3.做好临泽县李先念拴马桩及零散烈士墓维修改造和倪家营子红军村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各县区优抚光荣院建设项目。 |
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有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 5.新建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新建市军用饮食供应站餐厅,不断提高军供应急快速保障能力。 |
(六)打造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体系
1.加强区划地名服务。发挥行政区域调整对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助推作用,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制镇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80%。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8年6月之前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加快普查成果开发应用与转化,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地名网站、地名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的地名服务。继续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全市县、乡级政府驻地设标任务,积极推进设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千年古县、古镇、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大力弘扬和广泛传播优秀地名文化。积极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完成第三轮省级、市级、县级界线联检任务,妥善调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维护界线地区社会稳定。
2.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坚持殡、葬、祭“三位一体”,葬法改革与丧礼改革相衔接,加强宣传引导和示范引领,推行绿色殡葬,倡导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文明祭扫,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科学精准划分火葬和土葬改革区,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推行骨灰或遗体规范集中安葬,倡导树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大乱埋乱葬和墓位面积超标问题的治理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要求,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甘州区、临泽县、山丹县殡仪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配套完善20个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惠民殡葬制度,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众,逐步形成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3.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婚姻登记,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实现与省民政厅、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交换。强化婚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婚姻登记场所,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甘州、民乐、高台婚姻登记机关达到3A级标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建立收养家庭评估制度,积极稳妥做好涉外收养工作,建立健全收养登记电子视频档案。
4.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推动建立完善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动机制,做好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张掖市救助管理站,形成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中心、县(区)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完善市、县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县级层面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5.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实现农村和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全覆盖。
专栏6: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表 1.力争2020年全市建制镇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80%。 2.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2018年6月之前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3.甘州区、临泽县、山丹县殡仪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4.积极争取资金,配套完善全市20处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 5.力争到2020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 6.新建张掖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暨张掖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县级层面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7.加强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六县区均建立救助管理机构,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8.实现农村和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全覆盖。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实现本规划提供坚强保障。推进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提升民政干部开拓创新、综合协调、科学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着力调动广大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务实创新、团结和谐、清廉诚信”的局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法治民政。按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着力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加快健全科学规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权责统一、程序正当、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民政普法格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市、县区民政部门法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实现全覆盖。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防灾减灾、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民政机构规范化管理、社会工作者行为规范等制度,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运行规范。切实规范民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民政改革。广泛学习借鉴兄弟市州深化民政改革的成功做法和有益探索,取长补短,加快自身发展。加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协作,加快推进民政改革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扶贫开发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兼容配套,不断放大民政社会效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民政工作发展模式,真正使“互联网+”成为民政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量。统筹抓好民政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民政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努力健全地方标准与机构内部标准。健全督查和考评机制,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努力以民政标准化建设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民政民生方面的责任,建立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分担机制,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积极稳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吸引更多资金投入民政事业。鼓励支持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稳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和彩票公益金筹集额度,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防范资金风险,确保民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五)持续提升基层能力。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功能。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全面落实加强乡镇民政能力建设各项制度要求,按标准配齐配强乡镇民政工作力量。完善设施配备,健全规章制度,细化业务标准,规范工作运行,努力把乡镇民政机构建成力量最强、作用突出、惠民有力的社会服务示范窗口。采取业务轮训、实地指导、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
(六)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发展的制约瓶颈,找准落实上级精神与基层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有效保障和不断改善基本民生,不断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改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每年底对各地民政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时纠偏补短,加快推进全市民政转型升级。
张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指标(1)
内 容 | 指 标 | |||||
序号 | 类 别 | 我市“十 二五”底数 | 2020年目标值 | |||
国 家 | 我 省 | 我 市 | ||||
社会救助体系 | 1 |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均增幅(%) | ≥10% | 逐年明确 | 同国家标准 | 逐年明确 |
2 |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均增幅(%) | ≥10% | 2020年前所有地方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 一、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贫困线可变价标准 | 一、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贫困线可变价标准 | |
3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的比例(%) | 20% | 30% | 力争30% | 30% | |
4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覆盖率(%) | 90% | 95% | 100% | 100% | |
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年均增幅(%) | 10% | 逐年明确 | 同国家标准 | 逐年明确 | |
6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 | ≥50% | 力争≥50% | 力争≥50% | |
自然灾害应急体系 | 7 | 乡镇灾情报送系统开通率(%) | 0 | 100% | 100% | 100% |
8 | 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市县覆盖率(%) | 57% | 全覆盖 | 全覆盖 | 全覆盖 | |
9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到全市城乡社区总数的比例(%) | 34.8% | 全国共创 建5000个 | 25% | 50% | |
10 |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 ≤4.17 | ≤1.30 | ≤4.17 | ≤4.17 | |
张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指标(2)
内 容 | 指 标 | |||||
序号 | 类 别 | 我市“十 二五”底数 | 2020年目标值 | |||
国 家 | 我 省 | 我 市 | ||||
社会福利体系 | 11 | 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 城市社区:67% 行政村:32% | 城市社区:100% 乡镇:90% 农村社区:60% | 城市社区:100% 乡镇:90% 农村社区:60% 贫困村:100% | 城市社区:100% 乡镇:90% 农村社区:60% |
12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 31张 | 35-40张 | ≥35张 | ≥40张 | |
13 | 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 | 1.5% | ≥30% | 力争30% | 力争30% | |
14 | 县级以上城市社会福利机构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 15 | 城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50%、20% | 100%、50% | 100%、50% | 100%、60% |
16 | 城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 50%、10% | 60%、30% | 60%、30% | 80%、50% | |
17 | 社会组织总数(个); 提供就业岗位个数(个) | 1449个(每万人约 11个); 2.8万个 | 每万人6.5个社会组织; 全国1000万个(新增340万个) | 2.5万个(每万人约9.6个); 25万个(新增5万个) | 2100(每万人约 16个); 5.5万个 | |
18 |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覆盖率(%);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 | 51%、54% | 全覆盖 | 力争全覆盖 | 力争全覆盖 | |
19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 起步阶段 | 1‰ | 0.2‰ | 0.2‰ | |
20 |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家) | 0 | 全国力争 达到1万家 | 50家 | 12家 | |
21 | 志愿服务参与率(%) | 起步阶段 | 20% | 力争20% | 力争20% | |
张掖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指标(3)
内 容 | 指 标 | |||||
序号 | 类 别 | 我市“十 二五”底数 | 2020年目标值 | |||
国 家 | 我 省 | 我 市 | ||||
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 22 | 深入实施“双十工程”,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 | 双拥共建常态化 |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
23 | 烈士纪念活动场所市、县覆盖率(%) | 75% | 100% | 100% | 100% | |
基层社会服务体系 | 24 | 全省建制镇数量占乡镇总数的比例(%) | 71.6% | ≥70% | 80% | |
25 | 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 2014年6月展开,目前有序推进 | 2018年6月前全面完成 | 2018年6月前全面完成 | 2018年6月前全面完成 | |
26 | 完成县级、乡级政府驻地设标任务 | 已完成 100% | 2020年之前全面完成 | 2020年之前全面完成 | 2020年之前全面完成 | |
27 | 加强边界管理 | 积极创建“平安和谐示范边界” | 完成第三轮省级界线和省内县级界线联检;启动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 | 完成第三轮省级界线和省内县级界线联检;启动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 | 完成第三轮省级界线和省内县级界线联检;启动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 | |
28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10% | 50% | 力争50% | 50% | |
29 |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县级层面覆盖率(%) | 0% | ≥95% | 力争100% | 100% |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
共印80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