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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通知

2016/04/12 1.6w 阅读 251 点赞

张政办发〔2016〕3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2016年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张掖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为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2016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6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全面完成3大指标,即: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各(县)区要结合本(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制定2016年度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并将建设计划任务进一步分解到部门和企业,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全面推进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有效性审核工作,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一是每季度对本地区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强制更换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全面完善和督促各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和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的建设,保障自动监控系统稳定运行。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在线数据超标企业进行公告,并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依规查处。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今年,我市纳入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16家企业,需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列入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开展自测而未列入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7家企业仍要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各企业自行监测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的要求开展监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企业自测工作。一是各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及时备案;二是各(县)区要督促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按时在“甘肃省污染源信息发布平台”发布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承担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的单位不得承担该企业自行监测);三是各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四)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市环保局按照《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组织完成国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监督性监测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监测。一是制定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三是对10%的国控企业开展质量控制检查和现场抽测;四是编制全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季报、半年报、年报、质量保证与控制报告并及时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五)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平台建设及公布工作。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甘肃省污染源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布,公布的方式、内容、时间等要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督考核。市环保局要对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实施月抽查、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制定长远的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针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65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