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7〕69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甘政办发〔2017〕14号)精神,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张掖段建设,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转型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创业为动力,以产品品牌、产业品牌、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品牌经济,提升我市商标品牌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建设幸福美好金张掖,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合力推进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主体构建,合力推进全市商标品牌建设。
(二)政策扶持原则。实施激励政策,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利人给予政策扶持,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龙头带动原则。支持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优势行业通过争创张掖市知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品牌竞争力。
(四)科技创新原则。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商标品牌的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用五年(2017—2021年)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使用和商标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驰(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产品档次。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我市商标品牌创建梯队,实现商标增量提质。
(一)商标总量稳定增长。到2021年底,新增有效注册商标1500件,全市商标注册总量达3500件以上,其中农产品商标300件以上、文化旅游商标100件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7件,总数达11件。新增甘肃省著名商标30件,总数达100件以上。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总数达12件。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5件。认定张掖市知名商标50件。
(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充分发挥张掖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建立商标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主体意识增强,商标认知度不断提高。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保障有效衔接,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商标运用水平明显提升。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商标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中进行经济交换的核心要素,成为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推进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积极发挥商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功能作用,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以有机粮油、精品果蔬、特色种养业为突破口,充分挖掘果蔬采摘、农事体验和庭院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现代农业集约化发展水平。继续做强“滨河”、“滨河九粮液”、“滨河九粮春” 酒、“祁尔康生物科技保健食品”中国驰名商标,“临泽小枣”、“张掖玉米种子”、“张掖肉牛”、“山丹羊肉”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鼓励民乐“银河粉丝”、甘州“凯源螺旋藻”、高台“祁连传奇冰酒”、临泽“西域食品”等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张掖高原蔬菜”、“民乐紫皮大蒜”、“山丹油菜籽”、“肃南牦牛肉”、“高台线椒”、“民乐板蓝根”、“临泽肉苁蓉”等传统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引导农家乐、乡村酒店在品牌创建上提档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产业商标品牌。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培育张掖丹霞、黑河湿地、平山湖大峡谷、西夏国寺、马蹄寺、文殊寺、沙漠体育公园等有影响力的旅游商标品牌,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体育赛事产业,形成以旅游、度假、休闲、养生等为支撑的现代旅游业品牌体系。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品牌,打造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文化企业和品牌。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商标注册,有效保护张掖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鼓励发展服务业商标品牌。优化服务业布局,鼓励服务类企业注册并运用服务商标,创立服务品牌。重点扶持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旅游、餐饮等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扶持发展信息、广告、会展中介、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公共服务、展馆服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商标品牌。
(四)鼓励高新技术和优势制造产业争创品牌。以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各县工业园区、双创示范园、电商创业园等载体为依托,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势品牌。支持有行业领先优势的新兴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创商标品牌,并以现有的驰名商标品牌优势资源,建立培育梯队,带动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医药食品、建筑建材行业国际注册。
(五)着力扶持市场品牌。引导和加强连锁超市、专卖店和便利店的品牌建设,完善品牌产品进入市场的查验制度,防止假冒产品在市场流通,提高卖场的层次和品牌效应。重点扶持规模大、影响力强、辐射面广的专业市场,规范品牌经营的竞争环境,提高市场的品牌信誉度,注重培育发展品牌产品网络销售等新型流通业态,实现商标品牌与市场品牌互动共进。
(六)积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引导和支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和地区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促使出口企业做到“营销未动,注册先行,品牌领路”。积极推动出口企业采取国际先进标准,进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进一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市场延伸,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加强与国际品牌的合作,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核心竞争力。
(七)逐步推开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支持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通过对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的品牌价值评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商标专用权质押为商标持有企业发放贷款,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撑、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动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机制。成立张掖市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广播电视台、张掖日报社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具体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和商标品牌建设考核工作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切实提高商标品牌工作水平。对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的县(区)政府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商标品牌工作建设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完善政策导向,健全商标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市财政根据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落实商标品牌创建宣传、商标品牌人才教育培训、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商标品牌战略规划评估及专题调研等工作经费的保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根据纳税情况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申请国际商标并获准注册的,其费用政府每件补贴1万元。对申请农副产品、旅游商标并获准注册的,其费用政府每件补贴1千元。对每件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10万元。鼓励自主品牌产品的创牌和营销,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引导社会集团和市民购买本地的品牌产品。对持有驰、著名商标证书的企业,在土地、电力、用水等方面给予倾斜,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驰名、著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主动帮助有条件的商标品牌企业申请各类政策性资金补助。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开展品牌经营,通过收购、兼并、控股、联合等各种途径实现品牌经营规模的扩展,努力培育一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品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三)强化商标宣传,营造商标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和发挥本市主流媒体的宣传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商标知识解疑、商标品牌之窗、企业家创业风采等版面或节目,多层次、多形式地唱响张掖商标品牌建设的主旋律,努力形成创品牌、保品牌、爱品牌、用品牌的社会氛围。帮助挖掘张掖品牌的文化底蕴,实现品牌与文化的相互促进与发展。采用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在本市高速路进出口、车站等交通枢纽设立张掖知名品牌的宣传广告牌。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商标品牌建设专栏。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重点培育的省级以上知名品牌进行宣传,在广告发布费上给予优惠。每年“3·15”、“4.26”、“12.4”期间集中开展“创商标品牌、助张掖崛起”主题活动。通过商标品牌推介会、展示会等形式,集中宣传张掖著名品牌,展示张掖形象。在本市组织的各种经贸活动上,创造条件为本地品牌企业进行有重点、有选择性的宣传,扩大张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商标品牌论坛、培训、讲座、竞赛、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创建品牌的能力和商标管理应用水平。
(四)加大保护力度,创造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着力落实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与治理规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帮助指导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以准入查证为重点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规范商标印制行为。积极探索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长效机制,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区域、部门间协调,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保护体系。建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参与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提高商标维权保护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商标犯罪案件的侦查,依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法院要加强对商标违法案件的审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市合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共同保护品牌联动机制的网络体系,为推进商标战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加强商标代理、品牌策划等服务中介机构的引进、发展和监管。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规范商标代理服务执业行为。注重发挥品牌咨询、策划专业机构的作用,组织企业和中介组织开展品牌建设的研讨、座谈和交流,帮助中小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快创建品牌步伐。围绕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标准、资金、认证、法律法规等多方面服务。引导、鼓励本地广告企业和品牌企业携手合作,充分调动本地广告资源,帮助企业制定品牌的定位、诉求和目标,助推品牌和地方经济发展。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