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火
曝光警示
-FIRE PREVENTION-
近期,气温回升,降水偏少,清明祭扫集中,春耕生产、复工复产用火突出等因素持续叠加,放火、失火、违规用火多发频发,加之大风天气增多,火借风势蔓延速度快,火灾风险呈现高位叠加、多点易发态势。为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生态资源安全,张掖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故意纵火、野外非法用火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现通报3起案例,警示大家,共筑防火安全屏障。
案例一:清明祭祀 失火追责
2023年4月,民乐县丰乐镇郑某某携带冥币、水果等祭祀品在本村祭奠时,因大风天气,将坟地南侧林木引燃,过火面积大,造成较大损失。郑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5年11月,高台县合黎镇万某某,因与同村村民张某存在纠纷,将张某家后院草墩点燃,造成草墩及部分木板烧毁。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放火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 张掖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