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6〕1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张掖市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建立“政府主管,部门主抓,市区联动,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城市持续、协调、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调度会议召集人。市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负责召集,或委托市建设局局长召集。
第二条 调度会议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甘州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投公司、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甘州区建设局等部门、单位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度会议可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
第三条 调度会议议事原则。市城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民主议事、科学调度、依法行政、高效落实的议事原则。
第四条 调度会议议事内容:
(一)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决定和事宜。
(二)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关于各自承担城市建设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汇报。
(三)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和采取的措施,现场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四)安排部署阶段性城市建设工作,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研究需要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决策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事项。
第五条 调度会议议事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调度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二)调度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经调度会议成员单位提请或有重大、紧急事项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市建设局负责会议组织工作,主要负责会议议题收集、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议纪要起草印发和会议确定事项的督办等。
(四)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需提请会议研究协调的,会议召集人应及时列入会议研究落实。
(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调度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会议召集人和有关部门,并在下次会议上通报。
(六)各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信息,紧密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调度机制发挥作用,全力推进我市城市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2月29日印发 |
共印70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