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16〕49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现将《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甘政办发〔2016〕30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更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1日)
为做好省内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新三板”和战略新兴板百家工程,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企业多渠道融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一)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在甘肃省境内,通过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权登记托管和挂牌培育且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二)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在甘肃省境内,且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挂牌的企业。
第二条 奖励标准和资金来源
对在“新三板”挂牌和战略新兴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从归口的行业管理资金中拨付。
第三条 奖励程序
(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向省政府金融办、企业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补助申请表”(一式五份,表格在省政府金融办网站http://www.gsjr.gov.cn下载),省政府金融办和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审核意见拨付资金至甘肃股权交易中心。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户,在奖励资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扣除税收及培育成本后,将奖励资金拨付企业。
(二)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挂牌后,向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协调会议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协调会议办公室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明确承担奖励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省财政厅根据审核意见和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计划审核拨付奖励资金。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来挂牌企业比照执行。
附件
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补助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 企业性质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
办公地址 | 所属行业 | ||||
税收征管地 | 税务登记号 | ||||
法人代表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传真 | |||||
企业挂牌情况 | 改制完成时间 | 挂牌时间 | |||
主办券商 | 券商入场时间 | ||||
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
注: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4月22日印发 |
共印75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