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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8/02/26 10.0k 阅读 181 点赞

张政办发〔2018〕11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甘政发〔2018〕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1月1日至 4月30日 为森林高火险期。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和困难,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受大风、干旱等极端天气增多的影响,森林火灾面临高发、频发、突发的不利趋势。二是随着国家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恢复和保护,全市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加,林下可燃物积累较多,火险等级进一步增高。由于我市天然林大多分布在高山峡谷地带,地形复杂,山势险峻,及时有效清除可燃物难度较大。三是近几年我市生态旅游发展迅猛,进山入林人员增加,野外用火增多,火源管理和监控十分困难。尤其是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大节日,群众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农事用火等骤增,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性极大,防火工作人员全覆盖监控显得力不从心。四是由于我市地方财力有限,森林防火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比较滞后,防火通讯、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物资储备不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影响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五是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重扑救、轻预防的思想,森林防火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应急准备不充分、预案修订不及时等制约防火工作有效开展的问题。对此,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存环境、建设美丽张掖、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高度,强化底线思维,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松劲和畏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各类林业经营主体责任制、林区项目施工单位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责任和任务,强化考核和追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格局。一要及时学习森林防火命令精神。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以省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为指导,把森林防火命令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当中。二要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县(区)长、乡镇长、村长、林业局长、林场场长、护林站长负责制。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林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责任。县(区)政府要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贯彻落实,促进责任体系、经费保障、队伍建设、依法治火、火灾处置、行政问责工作的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涉及2个以上行政区域的,要进一步落实联防制度,制定联防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预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边界地区联防工作责任清、任务明、信息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一切服从扑火需要,绝不推诿扯皮。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野外火源管控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及早安排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改行动,全面排查整改森林火灾隐患。坚持疏、导、堵相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段,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坚决防止火源进山入林。一要继续大力推进落实“两项制度”,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抓实管人、管火、管林三个环节。三要加强生产用火指导,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四要在防火期内,落实专人对重点火险地段、入山路口严防死守,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巡山护林人员、瞭望员、半专业扑火队员等第一线人员必须在岗到位,尽职尽责开展工作。五要结合本地实际,划定防火区、规定高火险期、发布禁火令,依法严惩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的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火源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肇事者、片区责任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按年度组织实施。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装备和队伍建设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特别是要加强重点火险区预测预报、通讯联络、火情监测、扑火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设施设备和专业扑火队伍装备的建设。对上级已下达到位的各类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各有关县(区)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力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夯实森林防火基础,提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五、创新形式,深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第一道工序来抓,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和形式,深化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防扑火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进家庭,做到不留死角、深入人心。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森林火灾响应,营造严防森林火灾的强大声势,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形成有力、有效的群防群治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严明纪律,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进入防火期,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高火险期和重大火情处置过程中,要安排指挥机构领导坚守森林防火值班室,随时掌握防火动态,指挥调度火灾扑救,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在防火紧要期、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段,要坚持实行每天“报平安”制度和重大节假日全员上岗制度。武警森林支队要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保持临战待命状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不定时间、不定时段、不定方式开展值班抽查工作,对出现脱岗、漏岗、缺岗的要进行通报和问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告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火灾归口分级报告制度、有火必报制度、卫星热点零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要及时就近组织扑救力量处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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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